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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2019.4.15

 

 

 

 

 

 

 

 

南京江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职场纪律

第二章  员工职务行为规范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四章 奖励处分

第五章 劳动合同解除

第六章 公款培训与出差

第七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八章 补充章节

第九章 附件

 

 

 

 

 

 

 

 

 

 

 

第一章  职场纪律

1.服装仪容

1.1职业形象:员工上班衣着,大方得体;

1.2办公礼仪

(1)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起,并以标准礼貌用语回应;
(2)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应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3)办公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4)不在办公区域高声喧哗,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或指定区域进行;
(5)注意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不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
(6)适时调整你的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会议中则请关机或调为静音模式。

1.3你的工作资料、个人物品、现金等请妥善保存,以免丢失或损坏,造成公司内部管理困扰。

 

2.考勤制度

2.1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集团公司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各公司工作时间如有更改以各公司通知为准)

2.2迟到早退

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者即为迟到,每次罚款20元,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事假半天论处,迟到2小时以上者,以事假一天论处。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者即为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早退1小时以上者以事假半天论处,早退2小时以上者,以事假一天论处。

2.3考勤

每日上下班必须执行指纹考勤制度,如未打卡,按每次50元扣款。(因公司安排外地出差未打卡除外,但必须填写《未打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予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备案。)

2.4请假

员工请假1天以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由本部门部长签字同意;员工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交由部门部长签字后送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员工在该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5天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请全日病(伤)假应主动向单位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1)员工请事假的,应优先冲抵其当年应享受的年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员工冲抵完年假部分的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请假扣款标准为各岗位基本工资/21.75*实际请假天数,并扣除假期内绩效工资);

(3)员工请病假且在法定医疗期内1天的,不扣工资;请病假且在法定医疗期内2天(含)以上3天(含)以内的,按日扣除个人基本工资;请病假4天(含)以上的,按日扣除个人月工资;扣除之后,按照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如发现虚报情形的,或员工从事其他工作、旅游,以及不恰当、不合理事情的,所请病假按事假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分,同时按照300%的日工资标准扣罚。

 

2.5公假

(1)因公参加会议、培训或执行任务使员工无法正常到班者视为公假,公假应事先报备综合管理部;

(2)员工公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

2.6婚假

(1)法定婚假13天,但须先申请获核准后方可准假;婚假需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后的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

(2)员工婚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

2.7产假

(1)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30天,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且不包含法定休假日。不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的,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发放经济补偿金;

(2)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30天,超过4个月的,产假为42天;

(3)哺乳假从女职工产假休满以后算起,至小孩1周岁时止。哺乳假每天2次,每次半小时,也可以合并为1小时,每天休一次;

(4)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具体补助费用按劳动法规定由社保基金支付。

2.8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请丧假3天,可视路途遥远另给最多2天的来回路程假;

(2)员工丧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

2.9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给职工安排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者,年休假为1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年限依据员工提交的社保缴纳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资料认定;

(3)年休假为5天的,最多分2次休完;年休假为10天的,最多分4次休完;年休假为15天的,最多分6次休完;

(4)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年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年假不予跨年累计,过时不补;年假若与法定假日连休,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5)年假由公司以通知形式告知员工,或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交由部门主管签字后送呈总经理签批并报备综合管理部后,方可进行休假;

    (6)由公司安排外出旅游人员,超过年假标准的,本年度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7)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休年假的,若员工不愿服从公司安排的,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权利。

3.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职,员工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取消当月绩效;

(2)员工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10天的,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加班加点管理

4.1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公司加班加点。如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由公司部门需加班加点员工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备案。加班员工首先以调休作为补偿,调休不足部分予以发放加班工资。公司各部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加点管理,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加点情况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

4.2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加班予以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实际加班时间计算,计算基数以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21.75*实际加班天数,公休日以2倍计发、国家法定节假日以3倍计发,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以1.5倍计发)。

4.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加班加点:

4.3.1未填写《加班申请单》的,或《加班申请单》未得到有效批准的;

4.3.2加班加点期间未打卡或考勤的,也未提交《未打卡申请单》的;加班加点期间打卡或考勤记录时间少于加班申请批准小时数部分的;加班加点期间打卡或考勤记录时间超出加班申请批准小时数部分的;少于或多于部分,不予计发加班费;

4.3.3加班加点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加点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4.3.4加班加点期间不服从管理人员指令的;或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3.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完成公司交待的工作任务,但因个人问题(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无法完成当日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4.3.6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4.3.7因公司消防、安全、节假日等需要担任公司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员工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值班需按照公司下发的《值班通知》的要求执行;

4.3.8公司安排员工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临时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值班需按照公司综合管理部下发的《值班通知》的要求执行;

4.3.9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因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3.10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因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3.11其他,公司认为不应批准的加班加点申请。

4.4加班加点工资的监督与处罚

4.4.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100%由加班人承担,100%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4.4.2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加点的,按照1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加班人承担,50%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第二章  员工职务行为规范

 

1.规范原则

1.1公司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通过本规范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1.2 员工违反本规范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规范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2.职务权责

2.1经营活动

2.1.1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1.2 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2.1.3 在未经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从事对外活动;

2.1.4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1.5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1.6 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可越级汇报;

2.1.7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2.1.8 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2.1.9 员工有贪污受贿、侵占公司财务、挪用公司资金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均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均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2资源使用

2.2.1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私自使用或做任何其他非办公用途;

2.2.2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技术信息及知识产权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2.2.3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2.3 保密义务

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先汇报上级,由公司鉴定其性质。

 

3.内外交往

3.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及金额是否合适。

3.2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公司规定;

(3)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3.3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员工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私自据为自有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

3.4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4.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

4.1兼职

4.1.1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4.1.2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员工有上述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1.3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自我价值与公司形象。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4.2个人投资

4.2.1员工不可以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其他投资活动,同时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       参与别家企业的经营管理;
  (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
  (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投诉和举报

5.1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综合管理部及经理室人员提出。受理部门和人员,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5.2公司欢迎员工提出各项建议与宝贵意见。

 

第三章  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的原则

1.1个人的绩效目标应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

公司目标将层层分解到个人,因此员工的绩效目标和公司目标是一致的。员工需要理解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战略目标对个人工作的要求,制定与公司目标相一致的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

1.2绩效管理也是对过程的管理

公司会不断地检查计划的执行并进行调整,因此也会不断地对员工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反馈,通过对目标的实现管理的过程帮助员工改善个人绩效。

1.3绩效标准和岗位有关

员工绩效标准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个人绩效包括成果和行为。员工的个人工作绩效包括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行为表现与工作结果,这体现了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价值。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建立个人绩效的自我管理,将有助于员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

1.4绩效与回报有关

个人绩效优秀,在加薪、晋升方面会得到优先考虑。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1.5绩效需要不断的改善

员工需要不断提高个人的绩效水平,以适应公司对个人日益提高的要求,在公司内充分展示个人价值,并获得职业发展的基本保障。

 

2.绩效考核

2.1考核周期

各部门按月度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举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2.2面谈制度

你的直接上司会和你进行面谈,共同填写《员工考核表》,对你的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行为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3考绩年度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是为本公司的完整考绩年度。

2.4 绩效考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四章 奖励处分        

1.奖励

1.1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出任务者;
(6)对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勤奋好学、行为良好、服从指挥、对职位本身有创意、堪为模范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能于事前举发营私舞弊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防止或减轻公司损害,具有高度团队协作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与即时奖金;
(2)奖励性假期: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2.劳动合同的解除

2.1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与薪资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违反政府法律、社会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8)上班期间非因公喝酒、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

    (9)对内、对外发表不当言论,或不实信息者;

(10)身为公司员工,却同时从事其它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工作,或未经授权的相关活动;

(11)其他违反本《员工守则》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 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合同制管理

1.1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1.2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完备离职手续

2.1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须在离职前7日至30日内提出离职申请,未能提早申请而实行离职者,公司将视之为旷工,待连续旷工满5日后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2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完备离职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配发车辆及相关证件、与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4)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6)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7)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它离职手续。

2.3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4未按公司规定完备调离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将按旷职处理。

2.5部门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3.离职面谈,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设法安排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及其分管领导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4.纠纷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离职公告,本公司可视业务需要,主动于各大媒体上发布特定员工之离职公告,以确保公司利益。

 

第六章 公款培训与出差

 

1.规范原则

1.1此规范旨在确定员工申请公款培训之权利义务,与一般公务出差洽公的费用报销规定。

1.2员工违反本规范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规范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2.培训

2.1凡员工培训费用、差旅费、住宿费、在外零用金等由公司报销者,该培训被归类为公款培训。

2.2公款培训的人员,应采取最为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若中途需要转车、换乘,费用报销应以最低花费为原则。

2.3公款培训期间如需住宿,应以培训单位签约之场所为优先考虑地点,采取最经济实惠方案;若无,才考虑其他变通方案。

2.4公款培训期间的住宿,应以2人一间的方式办理,且租金上限为300元/天。超过上限的住宿费用,必须事先经过分管领导的同意。

2.5公款培训期间的伙食,应以培训单位提供之饮食为优先考虑,采取最经济实惠方案;若无,才考虑其他变通方案。

2.6公款培训期间,培训单位若没有提供伙食,则就其未提供的正餐时段,可以下列标准分别申请餐费补助:早餐10元,午餐50元,晚餐40元。

2.7公款培训,如需考试,对于考试未通过者,所有费用自负。

2.8公司组织培训所获得的证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保管与使用。离职人员所获证书若服务企业不满5年者,证书转出需要结清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3.出差

3.1凡员工因公务需要而外出开会、联系,其差旅费、住宿费、交际费等由公司报销者,该次出勤被归类为出差。

3.2出差人员,应采取最为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若中途需要转车、换乘,费用报销应以最低花费为原则。

3.3出差洽公期间之住宿、伙食报销规定,比照公款培训之相关规定。

 

 

第七章 办公用品管理

 

1.原则

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需要填报计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程序

2.1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均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

2.2各部门须将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批、核价并报批准,统一购买。

2.3各部门领用人在领取办公用品时,应按照要求,办理签字登记手续。

2.4各部门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费用一律自理。

 

第八章 补充章节

 

1.行为的判断及督导

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如上司未能尽到责任,以致产生不良的后果,将与其下属同时受到处分。上司未尽教导和管理责任的情形包括:

(1)默认下属违反本准则的行为;

(2)未能按照公司规定保证下属定期接受本准则的培训;

(3)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及补救管理上的漏洞;

(4)未能严格遵守公司的政策进行管理。

 

2.本员工守则的撰写,是为了让全体员工了解集团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方针、运作规定;其内容属于公司内部文件,不可任意外流,集团下属子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均应参照执行。

3.       本员工守则的内容,为原则性规定;其他管理细节,请参照各相关管理办法或部门单行规定。

4.       本员工守则的电子版发布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nj-jy.com),员工可以随时查阅相关内容。

 

第九章 附件

 

    依公司员工守则之规定,各位员工需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如违反相关规定,则按照此执行办理。

    上述内容已全看过,本人自愿接受员工守则的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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